部门介绍
保卫处(部)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,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,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
其职责如下:
一、在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,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,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,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保卫的职能作用,积极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,确保学校内部安全,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。
二、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的“四防”宣传教育、法制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,做好值班等群众性安全防范工作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。
三、 做好情报信息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妥善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,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四、负责校园治安巡逻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调解民事纠纷,保护发案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。
五、负责安全防火工作。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防火工作,配置和维修、监管学校消防器材,调查处理火灾事故。
六、守护学校门户,做好重点岗位和重大活动的治安值勤和交通值勤工作。负责全校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;对各单位申报举办文体活动进行审批,并指导做好政治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七、负责校园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部门调处交通事故,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非机动车辆秩序管理。纠正影响校园教学生活秩序的商业经营活动,纠正其它影响校容校貌的行为,维护校园管理秩序。
八、做好学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户证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部门管理校园内各种暂住人口。
九、 负责申请出国(境)人员和申请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的审查、呈报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安全工作。
十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和重要科研科目的安全保卫工作。协助网络技术与教育中心做好计算机防病毒等有关安全保卫工作,防止高科技犯罪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