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视屏监控系统安全高效运作,充分发挥视屏监控系统治安防范作用,提高管控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1、110监控中心是视频监控的管理单位,经对监控中心上岗人员进行培训管理,对监控中心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。
2、实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。
3、严格执行监控中心保密和查看制度。
4、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。
5、做好每日监控工作记录,依据相关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。
6、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。
7、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、早退、脱岗,不得利用监控计算机做与监控无关的其他事情。
8、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。